王欣 2017-3-1 摘自微信公號紀檢監察內參
工會經費,是工會依法取得并開展正?;顒铀璧馁M用。工會經費的收入來源除了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外,更多的是來自單位撥繳、補助或上級工會轉撥、補助的經費等。因此,工會經費的性質具有公共財產屬性,當然屬于“公款”的范疇。
為使工會經費收支管理更加規范、有效,真正惠及廣大職工群眾和工會會員,《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總工辦發[2014]23號)及其補充通知(工財發[2014]69號),對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原則、范圍、嚴格使用作出了全面的規定。
除此之外,有關基層工會與單位行政方面有關費用劃分的法律、法規,又散見于《工會法》、全國總工會、財政部等單獨或聯合發文的通知、規定、復函等之中。除了國家層面的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加強工會經費管理也出臺了相關規定。在翻看這些工會規定的時候,不難發現黨紀黨規對工會規定的影響:
以《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為例,在文頭旗幟鮮明地指出發文目的:“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等文件精神”。這既是黨的領導的體現,同時也反映出工會規定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黨內規定的具體化。
以案說紀
——兼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的幾種情形
典型案例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
案例一:2015年6月,成都市紀委監察局微信公眾號“廉潔成都”通報了一起違規使用工會經費購買發放購物卡的案例——某縣委黨校黨委委員、副校長、工會主席?!痢烈蜻`規用工會經費購買發放購物卡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的該校黨委副書記、常務副校長吳×也被誡勉談話。
據了解,2015年“五一”期間,某縣委黨校以工會會員2015年度國家法定節假日慰問和生日慰問的名義,購買發放了購物卡,一次性發放,每人1500元。同時,還以補發工會會員2014年度國家法定節假日慰問品和生日慰問品的名義一次性發放了購物卡。
那么,他們用工會經費給會員發放購物卡,違反了什么規定?工會經費應該怎樣給員工發福利呢?
《全總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及其《補充通知》對工會經費的支出范圍,包括職工集體福利方面的支出的范圍,進行了正面清單+負面清單式的限定。
正面清單:由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會組織逢年過節(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少量”的標準,由省級工會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來確定),會員個人和家庭發生困難情況的補助,以及會員本人過生日的慰問等。
例如江蘇省總工會《關于貫徹落實全國總工會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有關規定(試行)》對全總的《通知》標準進行了細化:“少量”的標準是指每位會員全年所有節日慰問合計總額不得超過1000元,慰問形式主要是實物;基層工會對會員本人過生日的慰問,可以送生日蛋糕等慰問品,也可以發放同等價值的蛋糕券,慰問標準為人均不得超過300元。
負面清單:不準將工會經費用于服務職工群眾和開展工會活動以外的開支。俗稱“八個不準”,
其中之一——不準用工會經費購買購物卡、代金券等,搞請客送禮等活動。
其中之二——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濫發津貼、補貼、獎金。
對照上述規定,案例中工會主席祝某的行為,錯在哪里?
■使用工會經費購買發放購物卡
哪兒不對:八個不準之一——不準用工會經費購買購物卡、代金券等
■一次性發放1500元/人
哪兒不對:逢年過節(國家法定節日)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節日慰問品(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每位會員全年總額要控制在1000元內
■以補發節假日和生日慰問名義
哪兒不對:八個不準之二——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濫發津貼、補貼、獎金。
或許,這一工會主席的出發點也許是好的,是為單位職工謀福利。但是,在當前這種“反腐、反四風、嚴格執行八項規定”高壓政策下,稍微越過任何一條“高壓線”,都會被燒得遍體鱗傷,等待越線者的只有黨紀國法的處分。
提請注意: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的領導干部也要被問責。
☆黨規黨紀依據:
①《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第六條第(三)項規定了對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的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應當進行問責。
②《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一十四條:黨組織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或者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③《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七條:違反有關規定自定薪酬或者濫發津貼、補貼、獎金等,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案例二:2015年底,章丘市紀委在對市規劃設計院進行巡察時,一張蓋有濟南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印章的發票引起了工作人員的注意。上面的項目填寫為學習考察費,簽字人是該院的工會主席王×。隨后,紀委工作人員對該線索展開調查,發現該單位存在公款旅游問題。日前,章丘市紀委對該市規劃設計院工會主席王×進行通報,并給予規劃設計院院長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同時對涉事的其他6名黨組成員誡勉談話,參加人員補繳旅游費用。
事情起因于2013年,章丘市規劃設計院下設的建筑設計研究院承攬了數十個工程設計勘察項目,置業、監理、物業等業務也快速發展,前十個月就完成了全年的預定目標。看到業務進展順利,院長劉××很欣慰。進入第四季度,經常有職工向他反映,大家一直加班加點地搞業務、做項目,經常白天黑夜連軸轉,現在都很疲憊,應該搞次旅游活動,讓大家放松一下。
2013年11月4日,劉××召開辦公會,召集其他6名黨組成員商討旅游事項。最終,會議決定,以工會名義組織旅游,采取男女兩隊登泰山比賽的形式,費用由工會會費支出。
散會后,設計院工會主席王×聯系了濟南某旅行社,商定了泰山兩日游行程。2013年11月9日,設計院百余名職工乘車奔赴泰山。當天,一行人爬了泰山。第二天,又在泰山泡了溫泉。這趟旅游共計花費5.32萬元,事后用工會會費報銷。
第一次旅游歸來大家玩得都很開心。2014年2月、2014年10月、2015年5月,劉××又如法炮制,以工會考察學習名義,先后組織職工去黑龍江哈爾濱、河南輝縣郭亮村、威海大乳山風景區旅游。三次旅游共花費12.03萬元,均由工會費報銷。
2015年底,章丘市紀委在對規劃設計院進行巡察時,一張蓋有濟南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印章的發票引起了工作人員的注意。上面的項目填寫為學習考察費,簽字人是該院的工會主席王×。巡察組立即向市紀委常委會匯報了問題線索。章丘市紀委主要領導責成黨風室成立調查組,迅速調查核實問題線索。找來設計院工會主席王×、辦公室主任張寧、會計韓×分別談話。面對調查人員的訊問,王×、張×和韓×如實講述了2013年以來4次旅游的情況,并交代每次旅游花費都通過工會賬號報銷。三人所講的情況與另一路調查人員從旅行社了解的信息完全合拍,調查組決定約談設計院院長劉××。
看到調查人員拿著一疊票據,劉××起初狡辯稱:“單位的這些活動都由工會組織,職工自愿參加,費用由工會會費支出,沒有問題?!?/span>
問題究竟出在哪里?]
《全總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及其《補充通知》規定:基層工會組織可以用會費組織會員觀看電影、開展春游秋游等集體活動。當會費不足時,基層工會可以用工會經費予以適當彌補。工會組織的會員春游秋游,應嚴格控制在單位所在城市,并做到當日往返。
案例中的活動沒有學習考察內容,地點都在外地景點,沒有一個當日往返,名為工會活動,實為公款旅游。
☆黨紀處分依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八條: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務差旅之機旅游或者以公務差旅為名變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學習、培訓、研討、招商、參展等名義變相用公款出國(境)旅游的。
典型案例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適用紀法銜接條款)
案例一: 四川省成都市某縣教育局工會主席陳××(黨員,2012年4月至今任某縣教育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縣教育工會主席)利用擔任縣教育工會主席的職務便利,指示工會財務人員以“公務餐費”名義,將個人私人聚餐費用2700元在單位工會財務報銷,予以侵吞。
2016年7月22日,經該縣紀委常委會審議并報經縣委常委會批準,決定給予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收繳其違規獲取的2700元。
案例中工會主席陳某的行為,錯在哪里?全總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八個不準之八——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陳××利用職務之便將因私花費“變花樣”藏入公務報銷之中,這樣的變相公款吃喝行為,本質上反映的是個人紀律和規矩意識的淡薄。正因為不敬畏紀律,才敢踩踏制度紅線、沖破規矩的約束。陳××最終受到了紀律懲罰,這警告我們,紀律和規矩是不可觸碰的底線。作為黨員干部,要念好紀律的“緊箍咒”、繃緊規矩的“一根弦”,做到嚴格自律、公私分明,該自掏腰包的,決不讓公家報銷一分錢,莫因貪小而為之,始終守住清正廉潔的底線。
☆黨紀處分依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八條: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刑法規定的行為,雖不涉及犯罪但須追究黨紀責任的,應當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處分。
對有喪失黨員條件,嚴重敗壞黨的形象行為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其他幾種常見違紀情形:
(1)用工會經費購買購物卡、代金券等。巡查中發現,有的單位使用工會經費購買購物卡進行節日慰問等。根據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規定,除生日慰問可以發放蛋糕券和組織觀看電影的電影觀摩券外對職工的節日慰問的方式是實物。用工會經費購買購物卡、代金券等行為違反了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可以依據《黨紀處分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視情節輕重處理。
(2)用工會經費報銷(列支)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這里要視具體情況來定。巡查中發現有的單位在工會列支年度家屬慰問金,有的單位在工會經費列支老干部慰問金或慰問物品,有的單位用工會經費墊付食堂費用等的行為,都屬于違反《工會會計制度》(財政部印發,財會[2009]7號)等關于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依照《黨紀處分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3)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小金庫”
除《工會法》規定的資金來源外,其他公有資金轉入工會賬戶的可以認定為“小金庫”,但政府以及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和其他社會組織按規定程序的補助除外。
一是有上述行為但資金用途符合規定的,對有關責任人員按照《黨紀處分條例》第二十九條(其他違法行為處理)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二是根據資金的具體用途來定性處理。又有可能涉及到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法條鏈接:設立“小金庫”和適用“小金庫”款項違紀行為適用《黨紀處分條例》若干規定的解釋(2007年7月24日 中紀發[2009]20號)。
(4)發放各類獎勵、補助、慰問等不履行程序和手續.這個問題在巡查中也有發現。根據工會收支管理的有關規定,“基層工會發放各類獎勵、補助、慰問等,要制定相關規定和辦法,明確發放標準,形成書面文件,并嚴格執行……發放時,應附詳細清單,審批手續齊全、簽收到位”。而有的單位工會往往會有購買發放慰問物品無清單明細的情況,這顯然也是屬于違規違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據《黨紀處分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視情作出處理。